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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心理咨询师证书声明】
本声明旨在明确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心理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性质、目的和使用范围,本证书是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和评估的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资格证明,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本证书是由中科院心理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学员进行专业能力认定的证明,证书分为三个等级:初级心理咨询师、中级心理咨询师和高级心理咨询师,分别对应不同的职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1、为社会提供专业、高质量的心理咨询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需求。
2、促进心理咨询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心理咨询师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3、通过认证和评价,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心理咨询师,为我国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1、本证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包括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等机构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士。
2、本证书可作为心理咨询师在职场上展示自己专业能力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高个人职业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3、本证书不作为执业资格证书,不能替代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本证书的人员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时,仍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1、中科院心理所负责本证书的颁发和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证书的制作、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2、持有本证书的人员应遵守中科院心理所的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证书实行定期审验制度,持证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后续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和发展。
1、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声明的解释权归中科院心理所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本证书的相关事项,请咨询中科院心理所。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中科院心理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证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学员和社会提供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共同推动我国心理健康事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