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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证退休新规定】自2023年起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级技师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新规定对高级技师证的申请、颁发、管理和退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和完善。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应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工作表现优秀;
4、申请人应通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5、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颁发证书时,应当注明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对于伪造、变造、买卖、出租等违法使用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统计和管理,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1、自2023年起,符合退休条件的高级技师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等;
3、退休人员继续享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可在相关领域继续发挥专业技能。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级技师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对于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高级技师,可以参加更高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职业技能等级;
3、对于已经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其职业技能水平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级技师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高级技师的认识和尊重;
2、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网络等,宣传高级技师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激发广大技能人才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
3、鼓励企业、高校等各类机构加强对高级技师的培养和选拔,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高级技师证退休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级技师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技能人才一定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