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报考时需提供原证书。
1、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证明材料(如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等);
5、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如有)。
1、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其指定的报名点。
1、考试科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考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和手段的掌握程度;
2、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考察考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主要考察考生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措施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4、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主要考察考生对国家和地方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熟悉程度。
1、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笔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颁发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考试并合格,方可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