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具备心理咨询师的基本素质。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3、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参加继续教育,满足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5、具备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心理咨询工作任务。
1、具有心理咨询师培训资质和认证资格的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
2、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3、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资质的行业协会或组织。
4、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机构。
5、其他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机构。
1、发证单位应当对申请颁发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心理咨询师的基本要求。
2、发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心理咨询师证书的颁发程序和标准,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3、发证单位应当对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证书进行注册和管理,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发证单位应当定期对已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证书进行复核和更新,对不符合条件的证书予以注销。
5、发证单位应当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当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或者剽窃他人作品。
3、申请人应当自觉接受发证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应当主动改正。
4、申请人在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5、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心理咨询师证书,不得转让、借用或者伪造证书。
1、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违反考试纪律的申请人,发证单位有权取消其心理咨询师证书的颁发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伪造、变造或者盗用心理咨询师证书的行为,发证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因发证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心理咨询师证书颁发错误的,发证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对于因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更等原因导致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需要变更的,发证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