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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证书编号:JT2019-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现授予以下同志为家庭教育指导师,特发此证。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出生年月:XXXX年X月
籍贯:江苏省苏州市
学历:硕士研究生
专业:教育学
工作单位:XX市教育局
1、培训时间: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2、培训地点:XX市教育局培训中心
3、培训内容:家庭教育理论、家庭教育实践、家庭教育心理学、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家庭教育指导技巧等。
4、培训方式:线上学习、线下实践、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5、培训成绩:优秀
1、考核时间:XXXX年X月X日
2、考核内容: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家庭教育实践能力、家庭教育指导技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考核方式:笔试、实践操作、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4、考核成绩:优秀
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持证人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1、持证人有权在家庭教育领域开展相关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持证人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家庭教育的规律,关爱家庭,关爱孩子,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做出贡献。
3、持证人有义务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4、持证人有义务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自我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XX市教育局
颁发日期:XXXX年X月X日
附件:《家庭教育指导师管理办法》
《家庭教育指导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素质,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家庭教育领域从事指导工作的家庭教育指导师。
第三条 家庭教育指导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家庭教育的规律,关爱家庭,关爱孩子;
(三)具备相应的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五)持有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第二章 培训与考核
第四条 家庭教育指导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家庭教育理论、家庭教育实践、家庭教育心理学、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家庭教育指导技巧等。
第六条 培训方式应当采取线上学习、线下实践、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第七条 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家庭教育实践能力、家庭教育指导技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第八条 考核方式应当采取笔试、实践操作、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第三章 证书管理
第九条 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由颁发单位统一制作、颁发和管理。
第十条 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应当载明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考核情况等内容。
第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持证人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 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不得涂改、伪造、转让。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持证人有权在家庭教育领域开展相关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十四条 持证人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家庭教育的规律,关爱家庭,关爱孩子,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做出贡献。
第十五条 持证人有义务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第十六条 持证人有义务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自我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对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由颁发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