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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艺师证书样证】
证书编号:AGR2019-0034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高级农艺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严格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现授予以下人员高级农艺师资格: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出生年月:XXXX年X月
身份证号:110101198501011234
工作单位:北京市农业科学院
经过笔试,张三同志在农业科学、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掌握扎实,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具体成绩如下:
1、农业科学:95分
2、农业生产技术:92分
3、农业经营管理:90分
经过现场操作,张三同志在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较强,具备较高的实践水平,具体成绩如下:
1、农业生产技术:93分
2、农业经营管理:91分
张三同志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方面均表现优秀,具备高级农艺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经过专家组评议,一致同意授予张三同志高级农艺师资格。
本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持证人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新的职业资格证书。
1、本证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2、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本证书,不得涂改、伪造、转让。
3、持证人在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农业生产管理等工作时,应出示本证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持证人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生产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
1、高级农艺师岗位职责
2、高级农艺师职业道德规范
3、高级农艺师继续教育要求
高级农艺师岗位职责:
1、负责农业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
2、参与农业生产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3、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
4、参与农业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
5、参与农业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高级农艺师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祖国,忠诚于农业事业,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繁荣、农民富裕而努力工作。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生产发展做出贡献。
3、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农业技术服务。
4、关心农民,尊重农民,与农民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生产发展。
5、积极参与农业科技交流和合作,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条件。
高级农艺师继续教育要求:
1、持证人应定期参加农业科技培训和学术交流,了解农业科技发展的新动态、新技术、新方法。
2、持证人应关注农业生产实际,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工作。
3、持证人应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
4、持证人应关注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学习借鉴先进的农业科技理念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5、持证人应积极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新的职业资格证书,适应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